北京货运物流公司
所谓北京货运物流公司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的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也可定义为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北京货运物流公司,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由于业服的务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物流公司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内部的构成一般可分为两类:资产基础供应商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对于资产基础供应商而言,他们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他们通常实实在在地进行物流操作。而非资产基础供应商则是管理公司,不拥有或租赁资产,他们提供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专业管理顾客的物流功能。广义的物流公司可定义为两者结合。①因此,对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的严格管理,再加之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物流人才,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运转整个物流系统。故而,物流公司形成了又称为“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
北京货运物流公司的分类
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可以有两种分类方法:
根据北京货运物流公司以某项服务功能为主要特征,并向物流服务其他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运输型物流公司、仓储型物流公司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公司。
按照北京货运物流公司是自行完成和承担物流业务,还是委托他人进行操作,还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物流自理公司和物流代理公司。物流自理公司就是常说的物流公司,它可进一步按照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物流代理公司同样可以按照物流业务代理的范围,分成综合性物流代理公司和功能性物流代理公司,功能性物流代理公司包括运输代理公司(即货代公司)、仓储代理公司(仓代公司)和流通加工代理公司等。
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在发展中的特征
从发达国家物流业的状况看,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在发展中已逐渐形成鲜明特征,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1)关系契约化。首先,物流公司是通过契约形式来规范物流经营者与物流消费者之间关系的。物流经营者根据契约规定的要求,提供多功能直至全方位一体化物流服务,并以契约来管理所有提供的物流服务活动及其过程。其次,物流公司发展物流联盟也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来明确各物流联盟参加者之间权责利相互关系的。
(2)服务个性化。首先,不同的物流消费者存在不同的物流服务要求,物流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物流消费者在企业形象、业务流程、产品特征、顾客需求特征、竞争需要等方面的不同要求,提供针对性强的个性化物流服务和增值服务。其次,从事物流公司的物流经营者也因为市场竞争、物流资源、物流能力的影响需要形成核心业务,不断强化所提供物流服务的个性化和特色化,以增强物流市场竞争能力。
(3)功能专业化。北京货运物流公司所提供的是专业的物流服务。从物流设计、物流操作过程、物流技术工具、物流设施到物流管理必须体现专门化和专业水平,这既是物流消费者的需要,也是物流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要求。
(4)管理系统化。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应具有系统的物流功能,是物流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要求,物流公司需要建立现代管理系统才能满足运行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5)信息网络化。信息技术是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发展的基础。物流服务过程中,信息技术发展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促进了物流管理的科学化、极大地提高了物流效率和物流效益。
在我国制约物流发展的因素
目前,在我国制约北京货运物流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以下几个方面:
中小工业企业在国家"放小""扶小"政策指导下,进行改制和新机制规范运作的改变,国家对中小工业企业的信贷金融政策,以及引导中小企业调整、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措施,市场竞争、社会的发展变化都将成为影响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因素。但是,中小工业企业长期采用"大而全""小而全"生产模式和经营观念,物流活动及其组织管理呈现分割和封闭状况,必定对物流公司发展产生内在的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观念的影响。中小工业企业一般实行单一的生产管理,企业经营范围封闭,缺乏进入市场和社会的一体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