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包装注意事项
1、包装一定要能适合海运、长途火车或汽车运输和中途转运,最好能够提供当地商检出具的包装质量检验单。对于大件设备,应提前同运输部门协商包装方案。
2、包装要求防潮措施、防霉、防锈、防腐蚀等,并有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如加入油毡及填充物等。
3、木制包装要有熏蒸证明,也可采用免熏蒸板,另外底部要有便于叉车搬运的底槽;
4、货物符合“GB191-2000”和“GB/T6388-1986”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 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按照设备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5、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或包装垫木。 、
6、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装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7、合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8、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9、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10、主要有唛头、理货唛头、设备标签、装箱单四大部分要求;
A、包装上应清楚注明唛头,
应在每箱货物外包装上中英文显示以下信息:
收货人:
合同号:
目的地:
发货港:
发货人: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
B、在唛头基础上追加如下理货唛头,要求用油漆清晰的写在箱体的两侧:
C.设备标签
设备标签应制作成金属牌(15-20cm见方)钉在或挂在设备/内包装上,需显示以下信息:
设备名称:
设备编码:
毛/净重:
生产国:中国
箱号:
D、装箱单:
装箱单须由买方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装箱,装箱单要求:分别提供包装总类别单和装箱单详细附件,中英文对照。
基本格式如下:
包装总类别单:箱号、主要设备名称、包装箱尺寸、体积、毛重、净重、包装方式(如:木箱,金属箱和裸装等)、备注
装箱单详细附件:箱号、单件设备名称、设备编码、单位、数量、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