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MSN: addie0728@live.cn / QQ:893383290
网址:www.seahogyq.com
国内网点:
上海业务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金桥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务大厦1601室
苏州业务中心
地址:苏州昆山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309-10室
广州业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大沙东路6号.裕港大厦1313-15厅
深圳业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蓝花道6号城联大厦二楼西半层
东莞总部(独资企业物流 项目总部)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华凯广场B栋1003-1006厅
宁波业务中心:
地址:浙江宁波市彩虹南路11号嘉汇国贸中心 A1504号
天津业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002室
青岛业务中心:
欢迎电话:15850384252/1590193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