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铭牌、标牌应按设计图纸上所规定的内容格式、外形尺寸及材料制造。金属冲裁制成的铭牌标牌镀覆前的表面质量。
要求如下:
零件表面平整而有光泽,不允许裂纹和明显的划伤痕迹存在;
零件表面不允许有毛刺及油污;
图样上规定进行电镀处理的零件,表面必须留有电镀加工余量;
塑料制成的铭标牌镀覆前的表面质量。要求如下:
零件表面平整而有光泽,不允许有气孔、裂纹和外来杂质;零件颜色基本一致;
铭牌标牌上的字母、数字、文字等内容的位置应排列整齐、粗细协调、文字规定为长仿宋体、字母与数字一律采用直体字,特殊要求的应在图纸上标出,不注尺寸的图样及接线图按设计图纸所绘的大小按比例制造。
金属铭牌标牌以蚀刻法制造,其蚀刻下凹深度应使凸出的文字及线条能明显突出,纸质及塑料的铭牌标牌以印刷法制造,所有内容应清晰,着色应均匀鲜艳,ABS塑料标牌用注塑法制造。金属铭牌标牌,凹入部分的底色,除特殊规定者外,一般为银白色,底漆规定为胺基醇酸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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