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前,必须先到外汇管理局领取外汇核销单,并且通过互联网到电子口岸办理外汇核销单网上备案手续,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核销单报关口岸。另外,还应准确查核每项出口产品的海关编码,以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如果对某项产品的编码有疑问,应提前向海关有关部门咨询。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先由报关公司经电脑系统录入经营单位、发货人、贸易国、最终消费国、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报关资料,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关单,并将电脑资料提交到海关电脑系统。再由本企业或报关公司的报关员带齐上述文件到海关正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受理后,先对报关单资料进行审核,再根据内部工作程序决定对货物直接放行或查验后放行。目前多数海关使用快速通关系统,出口企业可在出口货物到达海关现场前,预先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货物进入海关现场后可直接进入查验放行程序,以减少货物在海关现场的轮候时间。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海关将一份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联、外汇核销单交还给企业,以在该批货物的汇外货款收汇后,连同银行的外汇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局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办理后外汇管理局退回外汇核销单退税联;在该批货物真正离境后,海关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出口企业凭此连同其他单证到税退机关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在向海关申报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注意严格按实际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向海关申报,任何多报少出、少报多出或商品名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如被海关查出,将被海关查处,届时不但会被海关罚款,更为严重的是因为海关处理这些案例需要很长的时间,造成耽误船期,引至更大的损失。按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新规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取得下列单证在本企业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