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 提供资料:
1、《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及受让人的签字或盖章;
2、受让人盖章或签字《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以及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三、 申请过程:
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核准转让
四、 申请时间:
共需8至10个月时间
五、 相关费用:
1、官方费用:1000.00元人民币;
2、代理费用:8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