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申请
一、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二、 提供资料:
1、《注销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公司盖章或个人申请签字);
3、《商标注册证》原件;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以及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三、 申请过程:
注销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 申请时间:
共需3至6个月时间
五、 相关费用:
1、官方费用:无;
2、代理费用:3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