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 明式家具特色
清式家具的特点首先表现在用材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较明式宽大,相应的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大。其次是装饰华丽,表现手法主要是镶嵌,雕刻及彩绘等,给人的感觉是稳重,精致,豪华,艳丽,和明式家具的朴素大方,优美,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比。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比,自然不如明式家具那样有很高的科学性,但仍有许多独到之处。它不象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索,大方,优美,舒适为标准,而是以厚重,繁华,富丽堂煌为标准,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给人沉闷笨重之感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但从另一方面说,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为达到设计目的,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效果也很成功。所以,清式家具仍不失为我国家具艺术中的优质作品。
明式家具是独具特色的传统家具。指自明代中叶以来,能工巧匠用紫檀木、杞梓木、花梨木等制作的硬木家具。
虽然明式硬木家具在全国很多地方都生产,但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能工巧匠制作的家具最得大家认可。因此,人们公认苏式家具是明式家具的正宗,也称它为"苏州明式家具",简称"苏式"。造型优美,选材考究,制作精细是明式家具的三大特点。中国家具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明代就形成独特格式,因而被后人称为明式家具。明式家具是家具文化风格的代表,装饰精微,雕饰精美,散发出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