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磁选机  展会  钛白粉    油墨  润滑油  钢板  喷枪  开关  液晶显示器 

长春星级酒店宾馆洗衣房设备|洗衣厂设计规划|大型水洗厂筹建

 
规格1: 规格1未填写
规格2: 规格1未填写
规格3: 规格1未填写
单价: 面议
起订: 5 件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有效期至: 2011-09-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1-04-12 07:40
浏览次数: 100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服装干洗作业主要使用四氯乙烯、石油等化学溶剂为洗涤剂,为了保护干洗业职工和公众免受该化学品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国政府批准并参加的国际劳工组织1990年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公约);1990年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第177号建议书)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服装干洗作业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范及国家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指定专人管理所属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建立监督检测制度,并指导其实施。
第四条     用人单位对本干洗店的职业卫生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综合性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使干洗工作场所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      用人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督。
第六条     本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基本规定、卫生防护措施、卫生管理、测定、健康保护、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和附则等。
第七条     凡涉及到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对工作场所的基本规定
第八条     根据服装干洗业工艺流程要求及某些工序产生有害因素的特点,各工序应合理布局。待洗衣物的收物台与洗毕衣物的发送台应分开设置。产生有害蒸汽的干洗机、烘干机和清渍台应尽量置于单独的房间或加以隔离,并设置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装置,将有害气体收集、净化后排放。
第九条       放散有害气体和热的干洗车间,宜布置在多层建筑物的上层,如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第十条     干洗店(车间)不应与食品店或食品工厂相毗邻。
第十一条           干洗店(车间)的墙壁、顶棚和地面等结构的内表面,宜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保护层,以便清洗。车间内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经常有液体的地面应不透水,并坡向排水系统。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物理因素的浓(强)度应符合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当室外实际出现的温度等于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时,作业场所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作区附近应设置有流动水的洗手池和更衣室,更衣室内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衣柜。在靠近清渍台、干洗间(区)处应设置应急的眼部冲洗器和洗手池。
第十五条           干洗店的收、发物间(区),清渍间(区)和干洗间(区),更衣室等应装有紫外线消毒灯。一般按30w/10m2设置。
第十六条            服装干洗店的防火应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使用石油溶剂的干洗间及储藏室与相邻房间应使用耐火极限大于2h的隔墙相隔;
(2)干洗间应备有灭火器,并放置在易达到的醒目的地点;
(3)干洗机及清渍台等设备应有接地线;
(4)干洗店应有疏散用的无障碍防火通道。
第三章  卫生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工程控制等综合措施,使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物理因素等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        干洗店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项目中的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建设项目预评价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干洗店,应购置安装有完善净化回收效果的全封闭全自动化干洗机。
第二十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包括新的洗涤剂)、新设备,改变原有材料和工艺流程时,必须同时采取防护措施,使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浓(强)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应逐步淘汰产生职业危害的干洗机。                                   &nbs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