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云南保育员资格证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 209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幼儿园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保育工作不仅要为幼儿提供良好、有序、规范的养护和保育,还要创设适应幼儿的环境,让幼儿从最贴近生活的保育工作中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此次培训将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从保育员职业道德、保育员基础知识、幼儿园的清洁与消毒、幼儿生活管理、幼儿教育活动配合、幼儿安全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以达到通过培训,提高民办幼儿园保育员专业技能,使已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取得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我们省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
二、培训对象与报名要求(能达到任一条件即可报名)
(一)培训对象
云南省各级幼儿园已从事保育工作、未取得保育员资格证的人员或欲想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社会其他人员、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学生。
(二)报名要求
1.保育员初级(职业资格5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年龄16岁以上(必须条件);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3)初中毕业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指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结业,下同);
2.保育员中级(职业资格4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年龄24岁以上(必须条件);
(2)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
(3)幼师职高毕业;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5)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3.保育员高级(职业资格3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年龄30岁以上(必须条件);
(2)取得中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
(3)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
(4)幼师职高毕业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2)学生证或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3)《工作证明》
(4)一寸蓝底证件照片6张
以上所提供材料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建档和发证。
三、培训及鉴定时间
培训及鉴定时间:理论和实作培训共40学时,鉴定半天。(周末班:两个周末4天)
注:报名达到30人开班,请各位给予谅解。
(一)课程安排
说明:各个级别的内容相同,程度不同。
(二)考试鉴定
培训达到规定学时的学员,就地组织职业考试鉴定。本职业鉴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具体鉴定内容如下:
职业名称:保育员
等 级:初、中、高三级
鉴定时间待定
五、保育员资格认证
由职业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鉴定收费
(1)此次培训收费将按照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相关收费标准,本次培训需缴纳:初级980元;中级1180元;高级1380元。所收费用为一次性收费,包括教材费、培训、鉴定、考试、证书工本费。
(2)学员参加培训鉴定的食宿自理。
七、有关要求
(1)请县(市)区教育局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填写《云南省2014年保育员证培训报名表》于培训安排前一个月报昆明五华尧舜文化培训学校邮箱。邮箱:yaoshunedu@163.com
(2)凡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填写《云南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统一交我培训机构报鉴定中心。
(3)联系方式:0871—65239845,
联 系 人:王老师:13769182493
云南省第229职业技能鉴定所 官方网站:www.ynjsks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