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报考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