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和大家分享的是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案例。受环保公司委托,华碧鉴定参与了对此次换热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环节,并出具了技术分析报告,获得了法*的认可,为审判结果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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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案情回顾
一审认为,本案系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涉案设备换热器(升温器、降温器)为定作物,特定物。热管公司应对其交付的定作物符合双方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负有证明责任。
02
二审双方诉辩过程
热管公司认为:
一审论述片面,不符合事实。热管公司认为华碧出具的鉴定报告是错误的,华碧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且系环保公司单方委托,主张该鉴定意见不应采纳。
环保公司认为:
振动及噪音过大是涉案换热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表现形式,振动及噪音过大的产生系其设备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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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
一审*院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04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