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装及标志
2. 热处理
1. 表面质量:镀层均匀,色泽一致,无局部发白、发黑、起泡、剥落和裂纹等缺陷。
2. 尺寸允许偏差:镀层厚度公差+-0.5 mm,总长度±50 mm,长度公差+-2 mm;长度不超过L/1000;L=L/1000。
3. 允许偏差:允许值与材料有关,如表中规定的镀层厚度与钢材的实际厚度之比。
1. 热处理温度:
镀锌钢表面处理后,要在120℃温度下保持10 min,以表面镀层不因热影响而剥落。其他材料如钢板、带钢等,一般均可采用相同的热处理制度。
1. 加热制度:
①加热制度应能在热处理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使镀锌层均匀地附着于钢铁表面,并能满足钢结构件对热镀锌质量的要求。②加热温度过低或过高都不能镀层质量。一般采用钢表面温度达到400℃~450℃,经1~2 min后,再加热至550℃左右即可。③对加热制度的要求见表2。
1. 保温时间:
热镀锌钢表面处理后应在30 min内进行热处理。如果有必要,也可在保温时间内进行热处理,但其保温时间不得超过2 min。对于普通热镀锌钢,其表面温度应达到80℃~120℃。
1. 保温温度和时间的控制:
①加热温度为130~140℃;
②保温时间为5~10 min;
③当表面温度120℃时,应以较低温度进行热处理,使表面温度达到或接近100℃。当表面温度低于100℃时,不允许热处理;
镀锌工字钢